第二天早晨,海鳴的幾個朋友起來後,胡亂洗了把臉,便向他告辭,各自回家去了。
海鳴打消了今天正常營業的念頭,朋友們走後,他立刻關上攝影工作室的門,直奔公安局而去。
昨天的半夜裏,他想到一個問題,一個被他忽略的問題!
到市公安局後,海鳴在刑偵科四處打聽,終於見到了昨天上午來找他的那位胖警察。
胖警察看到海鳴後,感到有些好奇,問道:“你找我做什麽?”
海鳴急迫地說:“警官,倪軒的那個案子,你們還在調查嗎?”
“我昨天不是告訴你了嗎?那根本就不能算是一個‘案子’,我們找你隻是了解一下情況而已。怎麽,難道你有什麽新發現?”
“不,我隻是想問,那另一張照片在哪裏?”海鳴神情焦急地問。
“什麽另一張照片?”警察沒聽懂。
“倪軒死的時候,他手裏捏著一張撕開一半的照片;然後,你們不是在他的身邊發現了另一張照片嗎?我說的就是那張!”
“哦,那張照片按道理應該作為死者的遺物留給死者家屬的。但是因為這件事情有些特殊,所以我們公安機關把它收進檔案室了。”
“什麽?那張照片現在在你們手裏?”海鳴急切地說,“我能看看嗎?”
“那不行。”胖警察搖著頭說,“公安局裏有規定,檔案室裏的東西是不能隨便讓人看的。”
“……我隻看一眼,可以嗎?”海鳴央求道。
“不行,我不能破壞製度。如果你沒有別的事,我就不奉陪了。”胖警察要走。
海鳴突然想起什麽來,他說:“警官,你忘了嗎?那兩張照片本來就是我的,我總有理由要求物歸原主吧。”
胖警察盯著他望了一會兒,說:“你有證據證明這兩張照片是你的嗎?”
“證據……”海鳴感到為難,忽然,他想起一個人,說:“可以,警官。於光中老先生的助手可以證明,這兩張照片就是他送給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