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宿敵:山河無名

(十一)東山

吳豫被判刑,大概是2001年的事。

正如吳芳所說,吳豫在酒吧和人爭風吃醋,大打出手。

吳豫這樣的木頭疙瘩,哦不,是石頭疙瘩,怎麽會和人爭風吃醋?

任何人都想不明白。

不過,據現場的目擊證人和監控視頻顯示,吳豫確實是因為和一個混混發生了打鬥。

打鬥的原因,疑似吳豫和那名混混搶著要坐在一位時髦的女士旁邊共飲。

那時髦的女士看著老土氣質的吳豫咯咯直笑。

那名混混自報家門,聲稱是“海東幫”魏東山魏哥的小兄弟,自己看上了這小妞,要吳豫趕緊讓座滾蛋,少他媽癩蛤蟆想吃天鵝肉,當心一腳踢死了你。

吳豫聞言受了刺激,但他依然非常冷淡,他先是抓起了電話,撥了一個電話給醫院,旁邊的人和時髦女郎聽見他在電話裏告訴醫院,這裏有人受傷,快來。估計醫院那頭的接線員大概問了一下到底是什麽傷情?好做個初步的準備。

吳豫在電話裏進行準確的描述,傷情是鈍器擊傷頭部,形成一個多少多少長度的開放創傷,另外傷者的手腕會有兩處淤青,同時,傷者的小腿骨會折斷雲雲。

在場諸人麵麵相覷,這人是不是瘋了?

那時髦女郎咯咯直笑,這太平盛世的,哪裏來的人受傷?

那魏東山的小弟一把抓起了吳豫的衣領。

吳豫一手按住此人的手腕,手上發力,便給他留下了兩處淤青,他左手抓起酒瓶,隻聽一聲悶響,玻璃渣四射,那人狂叫一聲,便撲了上來,吳豫喝了幾個月酒,體力雖然不如從前,可是他的拳腳依然比普通混混厲害得多。

隻見他迎上對方來勢,一腳踢出,正中對方小腿,對方便跪了下去。

救護車來的時候,傷情和他說的一模一樣。

故意傷人成立。

吳豫宣判那一天,他連申辯一句都沒有,整個庭審態度就是——認賬。用他自己在庭上的話說,就是願賭服輸,打人坐牢,像個爺們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