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賽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雖然觀眾席上隻有幾十個觀眾,但是兩支足球隊還是踢得非常賣力。
邱明坐在看台正中間,仔細觀察著球場上的變化。
大火的調查,在三天之後產生了極大地變化,縣一級的領導親自過問了此事!要求三天內必須拿出大火起因,還有相關責任人的名單。
很快,值班校長被免職,宿舍管理員被警方正式批捕。
而前一陣還占主流的謀殺縱火,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轉變了風向,調查員更傾向於意外失火,理由是在調查中得知王明潭是個酒鬼,常常在校內外酗酒,頭上的瘀傷很可能是他酗酒後自己不小心碰的。他可能是因為喝醉或者是被碰暈了,正抽著的煙頭掉落,引著了屋中的雜物,造成了火災。而在王明潭的體內也發現了酒精成分,顯然他在被燒死前酗過酒,這也是事實。而火災鑒定部門給出的結論,更加模糊,“不能確定是人為縱火!”
更讓人糾結的是調查員們無論怎麽展開調查,所有人的口供好像都沒有什麽疑點,就連劉晨的嫌疑也在調查中被洗清了,他那天確實在和楊森在吃爆肚,店老板清楚地記得!
上方限期破案的雙重壓力下,由於外圍調查毫無進展,刑警們中有更多的人開始“倒戈”,認為這就是一起意外失火事故的意見逐漸占據了主導。而王明潭的爸爸,不知道為什麽,突然遭到了紀委的傳喚,沒有再出現在案件研究會上,少了這個又哭又鬧的警察,很多一開始就認為這是一起意外事故的警官們開始活躍了起來。
但是仍有一部分人認為這是一起謀殺案,邱明就是其中的一個。不過,讓他一直想不明白的就是殺人動機,現在他知道王明潭和很多人有矛盾,但是好像這些矛盾哪一個都不足以成為縱火行凶的理由!關鍵是殺人後還要焚屍!即便是要毀屍滅跡也不至於做的如此過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