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喲,上次先是指證王憑,後是指證趙悅,現在又瞄準我了?李嬸的槍口調轉真快呀!”章娟翹起的腿停止晃動,“不知道您老人家有何高見?”
李嬸不慌不忙道:“沒有證據,我是不會亂發言的。暫莫著急,等輪到我的時候你就瞧好吧。”
“哎呀,正所謂‘無巧不成書’啊,剛在搜證的時候,我們也發現了一些有關你殺人害命的線索,稍後可能要對不住了。”章娟從王憑手中接過孫笛的手機快速瀏覽一遍,然後遞給李嬸。
李嬸接過,同時回敬對方:“那咱就‘騎驢看唱本,走著瞧’嘍。”
章娟不屑地轉過身子,將目光交給孫笛:“你這邊還有嗎?我可有點等不及了。”
“早著呢。然後我想請問下娟姐。”孫笛接著調出沈冰和那名超級女星十指相扣的合影,並重點展示給章娟,“這張照片是你幫她們拍攝的嗎?”
“沒錯。”章娟點頭承認。
“你們什麽時候開始認識並展開合作的?”孫笛繼續展示第五張照片,即章娟跟那名女星的合影。
“作為跟冰冰齊名的當紅女星,圈子裏哪個不認識呢。”章娟依舊雲淡風輕地說,“她是光輝影業旗下的藝人,而光輝影業跟我們的傳媒公司屬於最大的競爭對手,甚至還為一部影視劇的版權打過官司,冤家對頭之間怎麽可能會存在合作關係?”
“既然如此,你與冤家對頭該保持距離才是,是什麽機緣促使你們拍下了這張照片?”孫笛接著問。
“那是2011年上海電影節走紅毯之前,我們在後台拍的。當時雙方很意外地碰了麵,有朋友說‘難得兩位天後撞到一起,就同次框吧’,對方答應了,我們也不能拒絕,所以就拍了。”回答完之後,章娟又提出兩個反問,“誰說對手間的明星就不能互動了?誰說經紀人就不能作為粉絲追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