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十五個小時,從馬來西亞檳城港出發的國際郵輪維多利亞公主號即將抵達濱海港,加西亞製毒工廠裏出產的海洛因已經運到了船上,並在潘先生的運作下,夾藏進了船舶垃圾中。這和我國明令禁止進境的洋垃圾不同,所謂洋垃圾,指進口固體廢物,有時又特指以走私、夾帶等方式進口國家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或未經許可擅自進口屬於限製進口的固體廢物。而所謂船舶垃圾,是指船舶在航行過程中,產生的生活垃圾、生產垃圾兩大類。生活垃圾主要來源於廚房垃圾、殘肴飯菜等;生產垃圾包括破舊的濾芯、油汙的棉紗和破布、灰渣、積垢、包裝材料,船舶維修和保養產生的油漆廢料、鐵鏽、機械設備的廢料等垃圾。2016年10月28日,國際海事組織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在第70屆會議上第MEPC.277(70)號決議通過了《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汙染公約》附則V的2016修正案,該修正案於2018年3月1日正式生效。為了有效防止船舶生活垃圾和貨物殘餘對海洋環境造成破壞,各國船舶管理公司和船員都必須履行公約管理條例,保證海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按照港口規定,生活垃圾不得任意倒入港區或施工水域,平日應倒入帶蓋、不滲漏並有明顯標誌的生活垃圾儲存容器或聚乙烯材料製成的垃圾袋中,當船舶停靠後海基地或施工區域靠泊點時,可以向陸地指定的垃圾箱傾倒或交接給專門的垃圾處理公司處理,生產垃圾(如油汙的棉紗和破布、灰渣、積垢、鐵鏽等)港口施工船舶或停靠碼頭船舶應妥善將生產垃圾積存在鐵桶內,存滿時可向陸地指定垃圾箱傾倒,無指定垃圾箱時,應申請港口垃圾接收設備或專業的處理單位進行處理。
由於港口部門對可能汙染水麵的生產垃圾尤為關注,潘先生為求穩妥,決定將海洛因夾藏在生活垃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