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應該是一輛乳白色的SUV,也就是消防隊長提及的被燒毀車輛中價值最高的一輛。我分明覺得眼熟,如果它的主人在它身邊,我一定能回憶起來,到底是誰。如果真是一場縱火案,選在這樣的節骨眼,一定是車裏有什麽極其重要的文件,不知由於什麽原因,嫌疑人隻能選擇連車一起燒毀才能完全放心,甚至不惜冒著被發現的風險。
“就是昨天晚上,這輛車的車主,就是昨天特意來送體檢報告的那個年輕人。”顧世說,“如果沒有猜錯的話,他應該就是所謂的‘私人顧問’了。”
“你們找到縱火的對象了?”陳庭這時走過來。
顧世覺得好笑:“誰和你說這是故意縱火案了?你一定是太心急破案,開始浮想聯翩了。”
“聽你的口氣,這隻是一場意外?”我問,耳朵卻燒了起來。她太了解我了,或者說是,她了解她自己,而我們又太相像了。
“你呀,就喜歡觀察人,而我,喜歡的是證據。”顧世又像看穿我的心事一樣,感慨著指出了我們的不同點,“雖然這是一個非常難進行立體思維架構的大型現場,但不用說,所有物證都明明白白地表明了,這是一起非故意的火災事故,而絕非是什麽人為故意縱火案。”
“明明白白?”陳庭翻看著攝像機裏的照片,“我的照片像素是不低,但被你這麽一說,我感覺自己又白來了一個現場。”
顧世笑了,指著其中兩輛完好無損的車:“我剛才讓你特意把這兩輛車一起拍進去,你還記得嗎?”
“可是我還沒來得及問理由,你就又讓我跑去拍那些花花草草去了。”
我接過陳庭的相機回放照片,果然,其中不少是停車場地麵上的植物,有些是枯萎的野花,有些則是被燒成黑炭的枯草,但大多數照片都集中在車輛完好的車頭前空地上。我看了看圍牆外的空地,和地上的水漬,心裏頓時有了幾分眉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