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川被樓下的一陣“哐啷”聲吵醒。他揉搓著自己惺忪的睡眼,朝著門口喊道:“媽,幹嘛呢,大清早……”
“周末也不讓人好好休息……”
本想打個哈欠繼續睡,可誰知也就幾秒鍾的功夫媽媽已經上了樓來到了他的房間站在了他的床邊。
把他蒙住頭的被子掀開一角,對著他說:“兒子,快起床了,都幾點了你看!”
林明川不耐煩地又把被子蒙在了頭上,在被窩裏對媽媽說:“今天休息,我哪也不去。”
“你個混小子,你忘了,今天你們公司團建!”媽媽一語驚醒夢中人。
“哎,對啊!”林明川猛地就坐起來,他這才想起今天公司在輝煌大酒店有個場位,公司的員工都可以去。
“是呀,你怎麽給忘了呢?!”媽媽一副責怪的語氣,臉上帶著些許不悅。
“但這是單身派對,我不想……哎呦,媽,疼!”林明川那句話還沒有說出口,就被媽媽伸過來的手擰住了耳朵,惹得他一陣疼痛。
“你最好快點起來!”媽媽放下一句狠話,就離開了他的房間。
他隻能識趣地趕緊起床,翻開被子走下床,在床頭的長凳上,他看見了疊得整整齊齊的衣服,在那裏安靜地放著。
他知道,這肯定是媽媽給他準備的。
走過去,他彎腰拿起衣服。
“好家夥,還是西裝,還是黑色的!”林明川無奈地一笑,媽媽真是為他操碎了心呐。
走到洗手間,站在鏡子旁,他觀察著自己,28歲的自己。
嗬,還真是不敢相信呢。十年前28歲的自己,是那麽憔悴那麽不堪,經曆了婚姻的失敗,兒子又還那麽小,他既要顧家又要忙工作,那幾年可以說是他人生的“至暗時刻”。
但是現在,他也同樣28歲,卻過著無憂無慮的“富二代”的生活。
這樣的事,難道真的不是在做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