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行行,於海棠同誌。我這個電影放映員,和你們廣播員都屬於文化部門,咱們都是同事,都是文化人,沒必要鬧得不愉快。”
“哼,文化人就能背著老婆在外麵勾搭別的女人?這是耍流氓,是犯罪!”於海棠不禁又想起了張海濤的所作所為,咬牙切齒地說道。
許大茂連忙解釋:“海……於海棠同誌,實話和你說,我打算和我老婆離婚的,因為她生不出孩子!”
聽到這個說法,於海棠愣了一下。
這個年代還十分傳統,講究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因為生不出孩子而離婚的夫妻不在少數。
像易中海這種寧可絕戶,也不再娶的人,終歸是少數。
雖然於海棠理解因為這事離婚的行為,但並不意味著她理解許大茂。
“你和我說這個幹什麽?你願意離就離,娶母豬都沒事!別想著勾搭我,世界上男人都死光了,我也看不上你這樣的!”
許大茂卻搖了搖頭,展示起了自己的優勢:“於海棠同誌,我這樣的,條件比別人好不知道多少。
就拿放電影來說吧,我一個星期去鄉下放一次電影,收到老鄉送的禮物,能頂我半個月的工資!如果我想,頓頓都能吃肉!你說說,這條件找個什麽樣的不成?”
於海棠聽到這話眼睛一亮。
她並不是看上許大茂的財富,而是想起了張海濤。
媒婆說張海濤是四合院裏過的最好的,但具體有多好,她並不知道。
她也很好奇,張海濤到底有多能掙錢。
“我問你,你和張海濤比起來誰好?”於海棠問道。
許大茂頓住了,撓了撓頭想了一下,語氣堅定的說道:“雖然我比張海濤差了一些,不過領導已經同意我轉為采購員了!到時候我絕對比他能掙錢!”
“他有多能掙錢?”於海棠繼續打聽。
許大茂摸了摸下巴:“他不願意說,但從平時看,他一個月的收獲換成工資,怎麽也得有二百塊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