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一九九一年的最後一天,即十二月三十一日,農曆十一月二十六日,那天是個星期二,越書明和杜嬌蕊到民政局注冊結婚。
按照女方的提議,兩人將婚禮安排在了一九九二年的一月十二日,那天不僅是農曆的臘八節,也正好是個星期天。
此時此刻,越書明正趴在單位新分配給他與杜嬌蕊新婚宿舍的寫字台前運墨寫請柬。在寫字台靠著的那麵牆上,則掛有閻剛送給越書明的那幅裝裱的詞作《虞美人·枕上》。
但凡市規劃局領過結婚證的年輕夫婦們都可以搬入夫妻團圓的職工宿舍樓。該幢建築位於單身宿舍樓的旁邊,因而對越書明來說,搬家實在是很方便,何況他除了一些簡單的換洗衣物,也沒有什麽大件的物品。盡管兩人的婚房隻是一間十平方米左右的臥室,但中間夾了一過小小的門廳,走廊盡頭有公用的廚房和衛生間。雖然環境看似簡陋,但好歹新婚夫婦們有了屬於他們自己的二人世界。
“我回來了!”杜嬌蕊推開宿舍房門,抱著一大袋用紅紙分裝好的喜糖——是那個時代最具特色的大白兔奶糖配以其他各類紅紅綠綠的糖果,從袋子裏透出了一隻隻印有大紅喜字的紅火喜袋。先塞給你一顆糖吃,再遞給你一封隨禮的請柬,這正是“紅色炸彈”的功用。
“書明,我們馬上就要舉行婚禮了,你覺得幸福嗎?”杜嬌蕊將一顆大白兔奶糖塞入越書明的嘴巴,並從身後挽摟住了準新郎的脖子。
由於窗外天色已暗,兩人通過窗戶玻璃,就如同望著鏡子裏麵的影像,映現出水中望月一般的虛假,並且漣漪著虛幻的波光。
越書明像是被杜嬌蕊用糖塞住了“不幸福!”這三個字,他望著玻璃上的自己,特別杜嬌蕊依偎向自己的那張臉,心頭微微泛起了一股惡心之感,他也不清楚這種感覺從何而來,隻得將這種不適應的感觸努力壓製在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