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時候,我和迪恩還沒有像現在這般熟稔。我到丹佛以後想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查德·金。事實上我也確實是這樣做的。我到他家去,跟他的母親聊天。他母親說:“哎,薩爾,你在丹佛做什麽?”查得是一個高高瘦瘦的金發青年,長的有一些古怪,就如同巫醫一樣,和他研究人類學和史前印第安人愛好相得益彰。在一頭燦爛的金發之下,他的鷹鉤鼻線條倒是柔和。他風度翩翩,像是在路邊餐館表演舞蹈、或者有時候還踢踢球的西部藝人。他講話的時候有著震顫的鼻音。“薩爾,大平原印第安人一個吸引我的地方,就是他們在吹噓著自己剝下來了多少張帶著頭發的頭皮,說完之後卻感覺到有一些難為情。魯克斯頓所寫的《大西部的生活》書中提到了一個印第安人剝下了很多張帶著頭發的頭皮,不好意思到了滿臉通紅的程度,飛快的跑進平原去閃躲,還對自己的成就沾沾自喜。媽的,我感覺可笑至極!”
在丹佛的那個讓人昏昏欲睡的下午,查德的母親找到了他的蹤跡。他在當地的博物館研究印第安人的編筐的技術。我打電話到博物館尋找他,他開著那輛老福特雙門小汽車來和我會麵。這輛車是他為了到山裏收集印第安人的物品所買的。他穿著牛仔褲,滿臉堆笑的來到公交車站。我墊著旅行包席地而坐,跟那個在夏延的公交車站遇到的水手說話,打聽那個金發女郎的去向。水手厭惡之極,根本沒有開口。查德和我上了他的雙門小汽車。查德準備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州議會大樓取地圖。接著去看望一位年事已高的小學老師,之類的事情。我要做的就是喝啤酒。我心裏一直有個難以排遣的事情:迪恩在哪,這時候他在做什麽?查得出於某些理由,決定不再跟迪恩來往。所以,甚至不知道迪恩住在哪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