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莊有座龍王廟,看廟的叫“老宋”。老宋原來也有名字,可是因為他的年紀老,誰也不提他的名字;又因為他的地位低,誰也不加什麽稱呼,不論白胡老漢,不論才會說話的小孩,大家一致都叫他“老宋”。
抗戰以前的八九年,這龍王廟也辦祭祀,也算村公所;修德堂東家李如珍也是村長也是社首,因此老宋也有兩份差———是村警也是廟管。
廟裏掛著一口鍾,老宋最喜歡聽見鍾響。打這鍾也有兩種意思:若是隻打三聲———往往是老宋親自打,就是有人敬神;若是不住亂打,就是有人說理。有人敬神,老宋可以吃上一份獻供;有人說理,老宋可以吃一份烙餅。
一天,老宋正做早飯,聽見廟門響了一聲,接著就聽見那口鍾當當當地響起來。隔著竹簾子看,打鍾的是本村的教書先生春喜。
春喜,就是本村人,官名李耀唐,是修德堂東家的本家侄兒。前幾年老宋叫春喜就是“春喜”,這會兒春喜已經二十好幾歲了,又在中學畢過業,又在本村教小學,因此也叫不得“春喜”了。可是一個將近六十歲的老漢,把他親眼看著長大了的年輕後生硬叫成“先生”,也有點不好意思。老宋看見打鍾的是他,一時雖想不起該叫他什麽,可是也急忙迎出來,等他打罷了鍾,向他招呼道:“屋裏坐吧!你跟誰有什麽事了?”
春喜對他這招待好像沒有看見,一聲不哼走進屋裏向他下命令道:“你去報告村長,就說鐵鎖把我的桑樹砍了,看幾時給我說!”
老宋去了。等了一會兒,老宋回來說:“村長還沒有起來。村長說今天晌午開會。”春喜說:“好!”說了站起來,頭也不回就走了。
老宋把飯做成,盛在一個串門大碗裏,端在手裏,走出廟來,回手鎖住廟門,去通知各項辦公人員和事主。他一邊吃飯一邊找人,飯吃完了人也找遍了,最後走到福順昌雜貨鋪,通知了掌櫃王安福,又取了二十斤白麵回廟裏去。這二十斤麵,是準備開會時候做烙餅用的。從前沒有村公所的時候,村裏人有了事是請社首說理。說的時候不論是社首、原被事主、證人、廟管、幫忙,每人吃一斤麵烙餅,趕到說完了,原被事主,有理的攤四成,沒理的攤六成。民國以來,又成立了村公所;後來閻錫山巧立名目,又成立了息訟會。不論怎樣改,在李家莊隻是舊規添上新規,在說理方麵,隻是烙餅增加了幾份———除社首、事主、證人、幫忙以外,再加上村長副、閭鄰長、調解員等每人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