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從縣令到帝師

第二百八十章南陽到底多有錢?

張何萬萬沒想到,人家隻種兩季稻,一畝地就能收四石糧。就按一戶一頃地計算,一個鄉村也就五十戶左右,那就是將近兩萬石糧。

這才僅僅是一個鄉,若是這樣算下來,一個縣有十個鄉,就是二十萬石糧。

乖乖,怪不得佃農都要跑到南陽來種地呢,這差距也太大了點。

在相州一個普通的佃農一年要交十稅三,租種一頃地的話,一年到頭收成大概是一百石糧,也就是大約一千二百斤左右。

去掉稅,還能剩下八百斤糧,這八百斤糧,可是整整一個農戶全家的糧食,一般的農戶都是五口以上,多的甚至十幾口人,才能夠耕種一頃農田。

而五口人吃八百斤糧,已經是很緊張了,但是這八百斤糧如果全都吃掉的話,穿衣扯布就沒有錢,求醫問藥也沒有錢,孩子求學沒有錢……

因為全家吃穿用度的錢都要從這八百斤糧食裏麵出,這還是相、鎮二州,佃農不需要服徭役,不需要交攤派。

如果是其他州府,農戶僅僅靠土地上的這點糧食做收入,根本活不下去,隻能想辦法把土地賣給地主豪強,求得庇護。

但是與南陽一對比,這反差就太大了。

人家隻種兩季稻子,產出就足夠全家吃用,其他州府一頃地才出一石糧,南陽農戶一頃地能出四石,是別人的四倍。

當其他州府的農戶一家老小為八百斤糧食發愁的時候,南陽的農戶可以放開肚皮吃飽。三千多斤糧食除了吃穿,日常用度絕對夠了。

這還不算,人家第三季不種地了,打零工能賺二兩銀子,這二兩銀子就相當於兩千文錢,糧食一百文一石,這又相當於二十石糧。

別說什麽田稅了,偶爾吃隻雞什麽的簡直就太正常了,因為手裏的糧食足夠吃還有剩餘,除此之外賣糧的錢都快能抵得上吏員半年的俸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