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世界第一好懂的經濟學:關於經濟學的100個故事

相互背叛的囚徒:囚徒困境

1950年,數學家塔克任斯坦福大學客座教授,在給一些心理學家作講演時,講到兩個囚犯的故事——

有兩個小偷甲、乙聯合犯事,私入民宅被警察抓住。警方將兩人分別置於不同的兩個房間內進行審訊,對每一個犯罪嫌疑人,警方給出的選擇是:

A:如果一個犯罪嫌疑人坦白了罪行,交出了贓物,於是證據確鑿,兩人都被判有罪。如果另一個犯罪嫌疑人也作了坦白,則兩人各被判刑8年。

B:如果另一個犯罪嫌疑人沒有坦白而是抵賴,則以妨礙公務罪(因已有證據表明其有罪)再加刑2年,而坦白者有功被減刑8年,立即釋放。

C:如果兩人都抵賴,則警方因證據不足不能判兩人的偷竊罪,但可以私闖民宅的罪名將兩人各判入獄1年。

三種可能,三個選擇,足以讓身在其中的囚徒絞盡腦汁,寢食難安。

如同經濟學中的其他例證,我們需要假設這兩人都是理性的經濟人,他們都尋求最大自身利益,而不關心另一個參與者的利益。

現在,這兩個囚犯該怎麽辦呢?是選擇相互合作還是相互背叛?從表麵上看,他們應該相互合作,保持沉默,因為這樣他們倆將得到對雙方來說都是最好的結果——隻獲刑1年。但是,由於信息被封閉,兩人無法交流,而他們又不得不考慮對方可能采取的選擇。由於甲、乙兩個人都尋求自身最大利益,所以他們都會優先考慮如何才能減少自己的刑期,至於同夥被判多少年已經顧不上了。

甲會這樣推理:假如乙不招,我隻要一招供,馬上就可以獲得自由,而不招卻要坐牢1年,顯然招比不招好;假如乙招了,我若不招,則要坐牢10年,他卻獲得了自由,而我招了也隻坐8年,顯然還是招了好。可見無論乙招與不招,甲的最佳選擇都是招供。所以,甲想:還是招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