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他因為調皮被老師叫到教室前麵,讓他對著全班學生說100遍:“我是全班最沒有出息的學生。”
15歲,他入伍當兵。聽到一個戰友說自己的理想是成為一名作家,他為自己沒有遠大理想而無比羞愧。
20歲,他複員當了一名工人,並且找了一個女朋友。後來兩人分手,因為女朋友的媽媽認為他是一個笨蛋,女兒跟著他準沒有好日子過。
22歲,他為了證明自己不是孬種,開始了文學創作。他運用小學學到的大約500個漢字,以及一本新華字典,就跌跌撞撞地走上了文學創作道路。
24歲,他的作品開始頻頻出現在各類報刊上。他因為文學才華出眾,從北京某工廠調到了《兒童文學》編輯部。
後來,他居然成為中國最著名的童話作家。
是的,他就是鄭淵潔。他憑什麽這麽成功?
這個問題一度讓很多人迷惑。曾經有記者問鄭淵潔:“你認為自己成功的秘訣是什麽?”鄭淵潔想了想,回答:“一句話,找到了我的最佳才能區。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最佳才能區,這是上帝賦予每個人的特殊能力,是任何人代替不了的。”
記者追問:“你寫小說不也獲得過成功嗎?譬如《帽子》獲得了一等獎,這不是你的最佳才能區嗎?”
原來,鄭淵潔一開始不單從事童話創作,還從事小說、詩歌創作。他最開始的夢想是成為一個小說家。23歲——也就是從事文學創作的第二年寫的小說《帽子》,還榮獲了《中國少年報》征文一等獎。可是他後來放棄了小說與詩歌的創作,專攻童話創作。他認為自己在小說家和詩人中,絕不會是一流的,而構思和寫作童話卻可以是一流的。
為什麽他會認為自己寫作童話會更出色?鄭淵潔說:“我有一個發現:凡是最成功的,並不感到十分費力,選準最適合自己幹的事,怎麽會費力呢?如果太費勁的人獲得成功,要麽是瞎編出來的,要麽是二流水平。”而當他在創作童話的時候,找到了遊刃有餘的感覺。“下筆千言,出口成章”用在他身上一點不算過分。當靈感來時,他一天最多可寫1萬多字,而且不打草稿,一氣嗬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