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企業賣品牌,二流企業賣技術,三流企業賣產品。譚傳華對“譚木匠”三個字看得非常之重。1995年,做了兩年木梳的譚傳華正式注冊“譚木匠”商標,並成立了重慶譚木匠工藝品有限公司。譚木匠公司在該年完成了一係列的重大技術改革,經營終於有了良好的勢頭。他們從庫房裏清理出先前兩年的積壓木梳,這些技術改革前的木梳共計有15萬把,按照當時的生產成本計算至少是30萬元以上。譚傳華拿著這些以前的“雞肋”產品一度犯了難:他一方麵想賣掉它們變成錢,一方麵又擔心質量不好影響自己的品牌。
當時,銷售人員已經與批發商達成了口頭意向:以每把2元的價格全部賣出。但譚傳華卻遲遲不願簽字。財務部長對他說:“我們的產品主要是在專賣店和大型商場出售,這些貨卻是批發給個體市場,基本上不會有影響。”譚傳華卻不願鬆口,他說:“西方有個調查數據,廣告宣傳每100人知曉你的產品,隻有5個人來購買;口碑宣傳每100人知曉你的產品,就有92人來買。這是多麽大的懸殊!如果有15萬人因此對‘譚木匠’產生了不好的看法,這筆損失是無法用金錢計算出來的!”
譚傳華和盤托出了自己的隱憂,財務部長似乎心裏早有了對策,接住話題道:“這個好解決,把‘譚木匠’梳子的專用包裝紙箱拆了,用煙箱代替,把‘譚木匠’的商標鏟了,不就沒人知道是我們生產的了嗎?”
譚傳華在他的博客中回憶這段往事時,坦陳自己當時有點心動了,但還是沒有鬆口。第二天,譚傳華召開全體幹部會,討論這15萬把木梳的去向問題,並表明自己意欲燒毀。幹部們聽了情緒激動,說:“老總,怎麽能燒昵?這是30萬元錢哪! 30萬元,我們能做多少事?”
當時,公司也正處於資金緊缺時期。會計員匯報很多該付的款馬上到期了,其中包括銀行100萬元貸款。總質檢員認為這批產品質量盡管有瑕疵,但也比市場上的多數木梳好得多。車間主任更是舍不得這些勞動成果。總之,與會的幹部都不同意燒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