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致荒謬法是對對方的邏輯和結論不作正麵的反駁,而把它作為前提加以演繹和引申引到一個顯而易見的荒唐結論上去,由結論的荒唐從反麵證明對方的荒唐,這是中西古代哲學家常用的方法,在形式邏輯上叫做“導謬術”。
用這種方法,由於結論是顯而易見的荒謬,因而比一般反駁要有趣的多。
某師範附屬小學四年級上作文課,教師出了一個題目《放學路上》,絕大多數學生都寫一些虛構的俗套的故事,因而驚人地雷同。如果從正麵去批評就隻能說,這麽多雷同,隻能證明你們都是編造的。這樣批評是很正確,但並不一定有趣,也不一定能立刻使小學生心悅誠服地和教師在看法上一致。
但這位老師沒有從正麵去進攻,而采用導致荒謬的方法。他說:“你們的作文,三分之一寫撿到錢包交給警察,三分之一寫在公共汽車上讓位給孕婦,三分之一寫扶人過馬路。別的不說,光說撿錢包,我活了這麽大年紀,上班下班走了這麽多年,就沒有你們那樣好運氣,我怎麽一次也沒有撿到過錢包啊!”
小學生哄堂大笑起來。
這說明,他們立刻分享了教師的幽默,也同意了教師的觀點。
比之正麵反駁,導致荒謬的好處就在於它有趣而且能迅速與對方分享,使雙方不但在認知上,而且在情感上達到一致。
幽默能消除二者在情緒上對抗的可能。
有趣的關鍵在於極端的荒謬。法國十五世紀作家戈蒂埃說:“極端滑稽的就是極端荒謬的邏輯。”
不荒謬,就不可能有趣。可是對方的結論並不是本來就荒謬的。荒謬是引申出來的,因而能不能幽默起來取決於你引申的能力和魄力。
這類幽默感的程度取決於荒謬的程度,越是荒謬越是幽默。荒謬感不足,則幽默感也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