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0年前,孔子的學生子貢問孔子:“有沒有一句可以信奉終身的人生箴言?”孔子回答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是對中國人安身立命的深刻概括。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凡是自己不喜歡和不願接受的事情,就不要強加給別人。依據這個原則,雖然我們還不能判斷什麽是應該做的,但至少可以知道什麽是不應該做的了,所以孔子的這句箴言包括了安身立命的全部道理。
在這個世界上,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利益和追求,難免有越軌搶道、碰撞爭執的時候。人人都不希望自己的行為受到太多的約束。我們不妨來看看,一個人的行為所產生的後果有些什麽特點。一個人行為所產生的後果可以分為三種情況:
第一種,個人行為的後果隻涉及到他本人,與其他人或群體無關;
第二種,個人行為的後果將影響到他人的利益;
第三種,個人行為的後果將影響到某一群體組織的利益。
對於第一種情況,個人行為的自由是應該得到充分保障的,對於這種行為,他人可以規勸、說服,乃至懇求其改變,但沒有理由幹涉它或阻止它。任何人的行為,隻有涉及他人或其他群體時才需對社會負責。不過我們平時屬於第一種情況的行為並不是很多,大部分行為是屬於後兩種情況;在後兩種情況下,一個人行為的自由必須以其後果不影響或不危害他人的利益為前提,否則,社會就有權利幹涉或中止這個行為。這個道理雖然極其簡單,卻是人類一切法律賴以存在的前提,也是社會輿論和道德標準的根基。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簡單說就是恕人,就是推己及人。用孔子的話說,這是可以終身照著去做的實行仁德的方法。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就是用自己的心推及別人;自己希望怎樣生活,就想到別人也會希望怎樣生活;自己不願意別人怎樣對待自己,就不要那樣對待別人;自己希望在社會上能站得住,能通達,就也幫助別人站得住,通達。總之,從自己的內心出發,推及他人,去理解他人,對待他人。推己及人,和民間說的以情度情,將心比心,設身處地為別人想一想,指的是一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