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是孩子良好自尊心的重要培育者。家長的接納、尊重、關懷、無條件的愛,以及真誠地讚美與肯定,對孩子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
其實,每個人都有自尊和被人尊重的需要,而自尊、被人尊重,是產生自信心的第一心理動力。孩子的自信首先來自自尊,一個沒有自尊的孩子是不可能有自信的。一個孩子要想成為一個傑出的人,他就必須首先接納自己、喜歡自己、尊重自己、認為自己值得他人愛和喜歡,這樣,他的內心裏就會產生一種自我價值,有了自我價值,孩子的生命之火就被點燃了,而他的精神生命也因此向外擴張。可以說,自我價值是孩子熱愛生活,並為之奮鬥的理由,是孩子獲得成功的前提。而自我價值的核心就是自尊。
如果家長不注意教育方式,經常令孩子出醜,將會使孩子變得不以為恥、習以為常,無形中對不好的行為起了加深作用。日常生活中,家長不尊重孩子的行為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經常挖苦諷刺孩子。有許多家長對孩子的期望值脫離實際,非要求孩子的學習成績排在班上前幾名。上小學,對“雙百”最滿意,98分、99分就得挨批;上中學,要平均90分以上,不到90分的科目,視為沒學好。如果孩子成績處在中等或中等偏下狀態,一些家長的話就更難聽了:“你不要強,沒出息”,“我看你是榆木腦袋,開不了竅了”,“你太笨了,這點功課都學不好,還指望你幹什麽”,“老師教你的知識,你全就飯吃了”,“就你這德性,長大等著喝西北風吧”,“錢是白花了,好吃的白給你吃了,廢物點心”……這樣的諷刺挖苦會在孩子心靈上留下什麽?是使孩子擁有奮起的勇氣,還是難言的疼痛?是增強孩子做人的自信,還是使孩子感到越來越失望?留待此類家長自己去好好反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