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縣發生了一件大事!
縣令大人出去辦案,被人殺了!
凶手至今都沒有找到。
此時的縣衙縣丞官最大,雖然縣令的屬官有縣丞、主簿、縣尉。
但縣丞那是副職,所以沒有縣令,他就可以代管常山縣,維持它的正常運轉,直到上麵派來一個新的縣令。
“大人,你看怎麽樣?”
縣丞大人麵前擺放著一小盒銀子。
“齊管家,你這是為何?”
“誰不知道,大人你這麽多年為了咱們常山縣辛勞,所以這是我們齊家孝敬你的。”
“好說,好說!”
“你回去和你們掌櫃的說,凶手已經找到了。”
“那有勞大人了!”
齊管家笑嗬嗬地離開了縣丞大人家。
而縣丞王大人卻笑嘻嘻地把玩著手裏的銀子。
“你就這樣把人給放了?”
縣丞夫人在後麵可聽得清清楚楚。
坐在椅子上,有些懷疑地看著縣丞大人。
“那還能怎麽辦,你說這幾年,我什麽時候這樣的收過東西?”
“我哪天這樣的暢快過?”
縣丞大人怒吼道。
他的激動作為枕邊人還是知道的,原因不就是那個縣令京城有人,有靠山,自己不敢動他,本來縣丞是地頭蛇,最後被強龍壓製了。
放在誰身上,也不好受!
“那我哥哥?”夫人看著他的臉色。
“以前怎麽樣,現在就怎麽樣,我倒是想看看,這上麵還能派個什麽樣的縣令!”
此時的齊掌櫃家,齊管家把事情一說。
上麵坐著的齊掌櫃擺擺手,人就離開了。
她的傷還沒有痊愈,但有些事情必須去處理。
首先就是自己的案子,好在縣令大人的判決書,並沒有送往京城刑部。
這個案子還有挽回的餘地。
買通縣丞,這並非是一個高明的決定,但是有效。
人可以放,案子必須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