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些年來,人們常說DNA和基因兩個詞,而且很多也應用到了現實當中,比如再也不用看長相或者依靠那些原始愚昧的滴血認親,才能證明親屬關係了,這好像對各國男人女人來說,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也引發了很多曆史上的大事件。孟德爾的遺傳規律就解決了數千年的難題,直接比照DNA就能做親子鑒定。加上人類生物工程和醫藥學,都離不開這兩者,或許攻克了它們,就等於攻克了人類疾病解開了人體的密碼,所以這些年,即便我是圈外人,跟普通人聊天時這兩個詞也在高頻出現。
很多人把它們混為一談,其實兩者並不能畫等號,但它們的關係密切。基因是DNA分子層麵上的一段,但絕不能把DNA都看作是基因。基因是一條多肽鏈或功能RNA所需的全部核苷酸序列,掌握著生命的構造和性能,種族、孕育、生老病死等等,這些都通過基因來決定,是我們最重要的內在因素。而DNA就是攜帶有合成RNA和蛋白質的信息體,是最重要的生物大分子。不是所有DNA都有基因,DNA很長的一段上,包含著很多基因。
“這就是我們值得討論的地方。”一郎說道:“無論是達爾文的進化論也好,是神創論也罷,都無法從邏輯上解釋生命的根源,它們再往前是怎麽產生的,而我們則說了這是自我複製機製,衍生演變容錯吞噬防禦最終產生的必然結果。它形成了邏輯,有了一個如何來的科學推斷,所以這個假說是有意義的,不像是一些假說,就是胡猜而已。梁小姐我這麽回答你還滿意嗎?當然,剛才我說了,我們留下了一個漏洞,那便是小鷗都能發現的共生,也是我為什麽要炒熱它的目的。”
一郎他們研究的這些假說一個個發表後,有支持並補充完整這個假說的,也有更多的人處於固定思維,或者因為激烈汙蔑性的言論而去反對的,並且不斷舉證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