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是,我們兩個現在住在家裏不方便,想搬出去住。”
“搬出去?你有錢買房子了?”
“啊?對對,我買的房子。”
“哪個小區買的。”
“我租的出租房,就是圖方便一點的。”林天撒了一個小謊言。
為什麽這麽說,林天自然心裏有分寸。
要是他說自己有了一座價值五千萬的大別墅,這女人還不吵著要和他們一起過去住?
“出租屋?你瘋了是吧!”錢愛芳這是按奈不住了。
這一座出租房就想把自己的女兒給拐走,也太便宜這小子了吧。
“我沒有瘋,淑婷也答應了,我們現在就是想給您打一下招呼。”
林天直接說的是打招呼,而不是征求錢愛芳的同意了。
自己的老婆,自己的房子帶出去住,這在道德和法律上於情於理都是合理的吧。
錢愛芳又想發發脾氣,但是想了一下林天現在的後台,想想還是算了,能不招惹盡量不招惹。
“你一個人搬出去我管不著,但是淑婷不能給你搬出去。”
“我都說了,淑婷都答應了,而且我隻是向您打一聲招呼,而不是征求您的同意。”
林天有些無語,這錢愛芳現在還沒明白他的意思。
“我說了,你我管不著,但是我女兒你不能帶走。”
“這可就由不得你了,淑婷已經答應我了,我勸你同意就好,我已經找了兩個保姆來幫你打理家務,你要知道好歹。”
林天剛才的話要隻是好言相勸的話,現在就帶一點威脅的意思了。
對付錢愛芳這種女人,林天就悟出一個道理,自己絕對不能心軟。
該軟的時候得軟,畢竟她是陳淑婷的母親,該硬的時候也得硬,畢竟現在這麽不要臉的人實屬少見。
果然對於錢愛芳這種人來硬的還是管用,錢愛芳一聽到林天的語氣不對立馬就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