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戶是用來連續、係統記錄各個會計科目所反映的經濟業務內容的工具。銀行賬戶就是客戶在銀行開立的各種存款、貸款、結算等賬戶的總稱,是辦理信貸、結算、匯兌和現金收付業務的工具。
銀行賬戶包括基本賬戶、一般賬戶、專用賬戶、臨時賬戶等。
(一)基本賬戶
基本賬戶是私營企業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賬戶。企業工資、獎金等現金的支票,隻能通過基本賬戶辦理。一個企業隻能開設一個基本賬戶。
(1)開設基本賬戶的開戶條件:申請開設基本賬戶的企業,必須是已經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注冊登記,並已取得營業執照、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企業。
(2)開戶程序:私營企業申請開立基本賬戶的要憑《營業執照》、機構代碼、法人身份證到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行領取開戶許可證;向銀行提交開戶申請書,在申請書上應寫明企業全稱、地址、企業性質、經營業務範圍和申請開立賬戶的種類,同時提交開戶規定的證件;提交印鑒卡片。銀行同意企業的開戶申請後,企業要填寫“印鑒卡”。申請企業要詳細填寫企業全稱、開立賬戶、企業地址,企業負責人和財會人員名稱,同時印鑒卡片上必須蓋預留銀行印章,包括單位財務公章、專用章、財務負責人及經辦人印章,並在印鑒卡的背麵加蓋單位公章,同時注明蓋幾枚章方為有效。賬戶啟用日期等項目在單位送交印鑒時由銀行填寫,並告訴企業財務經辦人員。各企業開戶後要存入一定數量的存款,並陸續辦理結算、匯兌、取款等業務,為此應向銀行領取或購買各種空白業務憑證。
(二)一般賬戶
一般賬戶是指存款人在賬戶以外的銀行借款、轉存、與基本賬戶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點的附屬非獨立核算單位開立的賬戶。存款人可以通過本賬戶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繳存,但不能辦理現金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