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失敗者為師”與前述的“以成功者為師”並不存在矛盾。“以成功者為師”強調的是學習別人的成功之處加以自用,而“以失敗者為師”強調的是學習別人的失敗之處予以規避。因此,它們其實存在辯證的統一。
“以失敗者為師”實際上是一個事業頗有成就的企業家的話。
他說,一般人都是以成功者為師,把成功者的成就當作自己奮鬥的目標,有些人還遵循成功者的模式,構築自己的未來。這也沒什麽不好,人總需要“希望”來鼓舞。但一切向“成功者”看齊卻有可能使人墜入一種幻覺當中,認為“我也可以成功”!殊不知一個人的成功需要很多條件配合,並不是一蹴而就的。另外,成功者的成功模式因為個性、主客觀條件的不同,並不一定適合每個人。所以在“以成功者為師”的同時,也要“以失敗者為師”,把失敗者的失敗當成一個案例,仔細探查失敗的真正原因,以此作為自己的警鍾,避免再犯同樣的錯誤。
這位企業家說,他從創業開始到現在,從未停止仔細觀察同行及非同行的失敗原因;別人是在失敗中吸取教訓,他是從別人的失敗中吸取教訓,因此他不但順利創業,而且公司發展得非常穩定。
或許稍嫌開創不足,他說:企業的“存在”比“壯大”更重要,因為有“存在”,才可能“壯大”;若為了“壯大”而失去“存在”,那就背離了創辦企業的目的。何況失敗是痛苦的事,更有一失敗就永無再起的可能,所以,“避免失敗”比“追求成功”更重要。
任何失敗都是有原因的,可能是主觀因素,也可能是客觀因素。不過要了解失敗者的失敗原因不太容易,失敗者往往不願意談失敗的過去,因為這會暴露自己的無能。
如果你找到失敗者本人談,他大概也不會告訴你真相,他隻會告訴你,他的失敗是因為經濟不景氣、朋友拖累、銀行緊縮銀根,或是被出賣、被騙……屬於他個人的能力、判斷、個性上的問題,他是不會告訴你的;何況有些失敗者根本不知道自己失敗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