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窗效應”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提出來的:
1969年,美國斯坦福大學心理學家菲利普·辛巴杜進行了一項實驗:他找來兩輛一模一樣的汽車,把其中的一輛停在加州帕洛阿爾托的中產階級社區,而另一輛停在相對雜亂的紐約布朗克斯區。停在布朗克斯的那輛,他把車牌摘掉,把頂棚打開,結果當天就被偷走了。而放在帕洛阿爾托的那一輛,一個星期也無人理睬。後來,辛巴杜用錘子把那輛車的玻璃敲了個大洞。結果呢,僅僅過了幾個小時,它就不見了。以這項實驗為基礎,政治學家威爾遜和犯罪學家凱琳提出了一個“破窗效應”理論,他們認為如果有人打壞了一幢建築物的窗戶玻璃,而這扇窗戶又得不到及時的維修,別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縱容去打爛更多的窗戶。久而久之,這些破窗戶就給人造成一種無序的感覺。結果在這種公眾麻木不仁的氛圍中,犯罪就會滋生、繁榮。
我們日常生活中也經常有這樣的體會:桌上的財物,敞開的大門,可能使本無貪念的人心生貪念;對於違反公司程序或廉政規定的行為,有關組織沒有進行嚴肅處理,沒有引起員工的重視,從而使類似行為再次甚至多次重複發生;對於工作不講求成本效益的行為,有關領導不以為然,使下屬員工的浪費行為得不到糾正,反而日趨嚴重,等等。一間房子如果窗戶破了,沒有人去修補,隔不久,其他的窗戶也會莫名其妙地被人打破;一麵牆上如果出現一些塗鴉沒有清洗掉,很快牆上就布滿了亂七八糟、不堪入目的東西。而在一個很幹淨的地方,人們會很不好意思扔垃圾,但是一旦地上有垃圾出現,人們就會毫不猶豫地隨地亂扔垃圾,絲毫不覺得羞愧。這就是“破窗效應”的表現。
美國有一家公司,規模雖然不大,但以極少炒員工魷魚而著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