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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淡中找回迷失的自我

世間之人,總在塵世間尋找與追憶。尋找那始終未得的,追憶那已然逝去的,卻忘記了著眼當下,體味當下平淡日子中的真幸福。

一對老夫婦初談戀愛是在1967年元月,當時全國一片混亂。那時候,糧店裏的米,副食店裏的肉、豆腐,百貨店裏的肥皂、布匹以及煤鋪裏的煤等生活物資均憑票供應,普通人家的生活清苦至極。男方的家在城郊的小菜園裏,用現在的話來說,那裏是當地的蔬菜基地。

女孩第一次“訪地方”(當地將女方到男方家裏去了解情況稱為“訪地方”)時,男方留她和媒婆吃午飯。菜很簡單,隻有兩道:幾個荷包蛋外加一碗蘿卜絲。其中,那幾個雞蛋是向鄰居借的,蘿卜則是自己種的。

在回家的路上,媒婆說男方人窮又小氣,勸女孩不要嫁過來。女孩卻說男方煮的蘿卜絲很好吃,說明他很能幹。

過了一段時間,當女孩再次來找男孩時,男孩剛好捉了一些鯽魚。招待女孩的菜仍然隻有兩道,除了油煎鯽魚外,還有一碗紅蘿卜。吃飯時,女孩稱讚男孩的蘿卜做得很有特色,並說自己很喜歡吃蘿卜。男孩說:“是嗎?你下次來我請你吃另一種口味的蘿卜。”在後來的交往中,女孩嚐盡了男孩做的不同口味的蘿卜:清炒蘿卜、清燉蘿卜、白燜蘿卜、糖醋蘿卜、麻辣蘿卜、蘿卜幹和酸蘿卜等。

再後來,女孩就成了這些蘿卜的俘虜,嫁給了男孩。當有人問老太太當初為何不嫁給那些有條件煮肉、燉鴿、殺雞、燒魚的男人,卻嫁給隻會烹飪蘿卜的人時,老太太說:“當時我認為,一個男人,在那種清貧的日子裏竟能夠把一種普通的蘿卜烹飪出甜酸苦辣成等幾種不同的味道,實在令我大飽口福、曆久難忘,我想他同樣能夠將清貧的日子過得有聲有色。談婚論嫁,既要注重眼前,更要注重將來。如今我和他結婚已30多年了,你看我們吵過幾次架?更不像某些人那樣動不動就鬧離婚。日子雖然過得平淡了一點,但平淡中更能見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