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時,廣東揭陽縣治下發生了一起殺人案。縣官朱一明盤問了前來報案的兩男一女,其中一個生得比較帥氣的青年男子第一個開口說道:
“小人姓周名義,以賣布為生。三天前,我與朋友趙信商量去外地購買布匹,訂了艄公張潮的船,約定好第二天早上在船上會麵,可是那天早上,我來到船上等了半天,就是不見趙信出現。我著急讓張潮去叫他。張潮去趙家,誰知趙信大清早就離家出走,不知道去哪裏了。我們怕出事故,就在附近找尋了三天,但到現在不見人影。”
周義剛說完,另一男子接著說道:“小人叫張潮,是個擺渡人,依靠擺渡為生。三天前,趙信和周義來雇我的船,說是第二天要去外地購買布,
第二天一早,周義來到船上不見趙信,就讓我去尋找他。我在趙家門口連叫三聲趙夫人,趙夫人才慢騰騰地開了門。她對我說,趙信天沒完全亮就走了。”
朱一明聽完了兩個男人的陳述,又看了看那個女子一眼,發問道:“你可是趙信的夫人?”
趙夫人低聲回答道:“是。那日清晨,我家夫君帶了五百兩銀子就急忙忙走出了家門。等到張潮來找尋他時,我才得知他去向不明。我們接連找了三天,都毫無蹤影。想來夫君是遭人陷害了,盼望大人替小婦人做主。”說完,她抹去了臉頰的淚珠。
朱一明暗暗思考著:趙信這麽老,不可能討得比他年少好多的趙氏的歡心,周義英俊瀟灑,倜儻風流,怎麽能不去尋花問柳,愛慕佳人?肯定是周義與趙氏有了奸情,一起聯手殺害了趙信。於是,朱一明令差役對周義和趙氏用了大刑。周趙二人受不得大刑,隻得招供,被投入死牢等候行刑。
巧的是,這時朝廷大臣張居正巡視來到了揭陽縣。他閱了案卷,感到此案有問題,決定親自重審案犯。公堂之上,周義口喊冤枉,說自個兒是清清白白的布商,從未有過犯錯的行為,更不敢奪妻殺人;趙氏也連聲大喊冤枉,懇望青天大人查明事實真相,逮捕真凶為夫君報仇。張居正看他們的樣子不像有假,就又差人叫來擺渡人張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