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人在一生中總會有不同的際遇、不同的處境。順風好行船,逆境難為生;位高好成事,位卑難做人。但曆。數古今中外得大成之人,無不是善處逆境和善待位卑的智者。他們能伸能屈、能俯能仰,從不把自己看得比別人更高貴、更顯赫。特別是在屈尊和低就於別人的時候,更能顯出低調做人的風範。
即使是在今天,“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仍不失為我們為人處世的訓誨,隻是我們認為這條訓辭中的“不得不”充滿了無奈、勉強、不情願,這種“低頭”太痛苦,因此,這句話應改為“人在屋簷下,一定要低頭”!
把“不得不”改成“一定”並不是在玩文字遊戲,而是有很多考慮的。
所謂的“屋簷”,說明白些,就是別人的勢力範圍。隻要你在這勢力範圍之中,並且靠這勢力生存,那麽你就在別人的“屋簷”下了。這“屋簷”有的很高,任何人都可抬頭站著,但這種屋簷不多,以人類存在著的排斥“非我族群”的天性弱點來看,大部分的“屋簷”都是低的!也就是說,進入別人的勢力範圍時,你會受到很多有意無意的排斥。這種情形在所有人的一生當中幾乎都出現過,除非你有自己的一片天空,是個強人,不用靠別人來過日子。可是你能保證一輩子都可以如此自由自在,不用在人“屋簷”下避避風雨嗎?所以,在人屋簷下的心態就有必要好好做些調整了。
我們的主張是:隻要是在別人的屋簷下,就“一定”要低頭,不用別人來提醒,也不要等撞到屋簷了才低頭。這是一種對客觀環境的理性認知,是審時度勢後一種明智的選擇。
做這種選擇起碼有這樣幾種好處:不會因為不情願低頭而碰破了頭。不致因為自尊自大而招嫉恨以致成為被人打擊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