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應該讓他到貝多芬麵前演奏一番
欲擒故縱就是先假定對方的觀點是正確的,然後合乎邏輯地推出荒唐可笑的結論,簡言之為引申歸謬,設真推假。這種方法在不變直說或不願說明的場合下都可使用,關鍵就在於處理好“縱”與“擒”的關係。
“縱”的語言要設計的巧妙,要達到表麵上看起來是縱,實質上卻蘊含著擒的內容。既可以先縱後擒,也可以縱中有擒,縱擒合一。
據邯鄲淳撰《笑林》記載,有一位下級官員準備去拜訪本地縣官,為了投其所好,他動身前問了隨從:“縣令最喜歡讀什麽書?”
有人告訴他:“最喜歡《公羊傳》。”於是,興致勃勃地去了。
縣令剛一接見他,挺友好的,問:“君讀何書?”
官員想,所問正不出我所準備,便笑著說:“唯業《公羊傳》。”
不笑則罷,一笑答出問題來了:“唯”,專的意思,是說其他的書一概不獨,這很少見。“業”者,深研細究的意思。縣官推想:這老兄像是一位研究《公羊傳》的專家,便試著提了一個問題,神情也許稍微嚴肅了點:“華佗是誰殺的?”
下級官員一下緊張起來,他之所以緊張,並不是答不上來問題,而是他已經進入了另一個境界——公堂犯罪被審的境界。思考了一陣,他才回答說:“不是我殺的。”
馬腳全部露在外麵了,縣官決計將玩笑開到底:“君沒殺華佗,那是誰殺的?”
在被問者聽來,此語無異於“人證物證俱在,你還想抵賴?”三十六計走為上,於是這位官員隻好惶惶如喪家之犬,“跌足先去”。
縣官一問就試出了這個不學無術的下級,但他並不急於點明,而是繼續演繹,從而形成一種幽默。
還有一則導演與觀眾的幽默笑話,聽起來也很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