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最糟的是不能成為自己,不能在身體與心靈中保持自我。
一個人放棄自我意味著什麽?意味著去模仿別人,跟在別人的屁股後麵跑。像這樣把別人的特色誤以為是自己應該追逐的東西,多半不能成大事,即使能有所成,恐怕也是毫無特色的。這一點,對於想要成功的人來說,是一大忌諱。
美國北卡羅來納州的艾莉絲從小就是個個性極為敏感羞怯且身材略胖的女孩兒,再加上她母親古板的教育方式,灌輸她穿漂亮的衣服是愚蠢的表現,告訴她那樣的“洋娃娃”充其量隻是這個世界的裝飾品。而且衣服太合身容易撐破,不如做得寬大一點兒。因此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下成長的她,從不參加任何聚會,也沒有什麽事值得她開心。上學後,她也不參加同學們的任何活動,甚至連體育活動也不參與。原因是,她總覺得自己跟別人“不一樣”。
長大後,她嫁了一位年紀大她幾歲的先生,但她還是沒有任何改變。她的丈夫來自一個穩重而自信的家庭。她想要成為丈夫家人那樣,但就是做不到。她努力模仿他們,卻總是不能如願,她丈夫幾次嚐試幫她突破自己,也都適得其反,她的情緒越來越容易失控,變得緊張易怒,害怕見到任何朋友,甚至一聽到門鈴聲都非常驚慌!
後來,她覺得自己就快要崩潰了。但她仍盡力維持一切安好,不希望丈夫發現真相,所以每次在公共場合,她都盡量裝得十分開心,有時會誇張過了頭,甚至她竟然產生了自殺的念頭。
但艾莉絲最後沒有自殺,而是充滿自信地活了下來。是什麽事改變了這位想自殺的婦人呢?隻是一句不經意的話。
有一天,她的婆婆和她談起她是如何教育自己的子女,她說:“不論遇到什麽事,我都堅持讓他們保持自我……”“保持自我!”這幾個字像一道靈光閃過艾莉絲的腦袋,她發現所有的不幸都起源於她把自己套入了一個不屬於自己的模式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