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的人都想要快樂,或至少比現在更快樂。想要去感受那種稀有的歡樂時光,希望一切都讓人感覺那麽完滿,卻希望最好什麽都不要改變。可惜的是,我們太喜歡尋找身外的快樂——比如,別人的讚同、對周遭環境的完全控製,以及得到更新更好的附屬品,等等——然後懷疑為什麽生活裏找不到我們尋找的滿足感?
快樂不是外在的東西,它不是一種你有或沒有的能力。快樂藏在你做每一件事的態度中,事實上是你創造你自己的快樂。同一個家庭的兄弟姊妹對相同的家庭狀況可能會有完全不同的反應,一個可能快樂得不得了,另一個卻覺得悲慘極了。此外,一個人有錢有勢也不能保證就會快樂,那些擁有比較少的人反而更容易過上充滿成就與滿足感的生活。
如果快樂是我們可以自己創造的世界,那麽我們要朝著什麽目標前進才能創造出來呢?答案是:快樂是實現我們夢想,快樂是完成我們已經著手的事,快樂是過我們想要過的生活方式。弗洛伊德在20世紀初早就說過這些,問題是我們並不明白,而且還在問:“到底我要怎麽做?”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我們常常不知道其實我們已經在有規律地“做”了。我們容易以為隻有那些大的、一生的夢想才是夢想,而忽略了我們在日出日落間完成的小小成就。事實上,順利地過完一天就是一次願望的實現,這個願望,簡單地說,就是更好地掌握我們的日常生活。如此一來,當我們完成數不清的日常工作時,快樂就出現了。每一次的完成,每一次的快樂,都是微小的,但充滿意義。
表麵看來,我們隻是在重複每次做的事,但內心裏,我們整個人,都全心沉浸在每一個行為裏,這一種情況,我們稱為“用心”。
有些人最快樂的時候,是當他們完成了原本以為是艱巨的任務的時候;有些人的快樂來自容許自己用一種新的眼光,去看熟悉的景色。我們稱之為快樂的人,就是每次都這麽做的人。他們會樂於讓自己接觸新的經驗,不管這些經驗會不會帶來立即的樂趣和安慰。快樂的人也常常冒險,而不快樂的人卻幾乎不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