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從小都聽過長輩講過“抱柱守信”的故事。古時候,有位年輕人和人相約在橋下。他等了許久也沒見到約會的人。一會兒河水上漲,漫過橋來,他為了守信,死死地抱住橋柱,一個心眼兒地等待著友人的到來。河水越漲越高,竟把他淹死了。這位年輕人抱柱而死的行為盡管有點迂腐,然而,那種“言必信,行必果”的品格,卻是永遠值得人們敬佩的。
有許多諾言能否兌現得了,不隻是決定於主觀的努力,還有一個客觀條件的因素。有些照正常的情況是可以辦到的事,後來因為客觀條件起了變化,一時辦不到,這是常有的事。我們在工作和生活中要取得誠信,不要輕率許諾,許諾時不要斬釘截鐵地拍胸脯,應留一定的餘地。當然,這種留有餘地是為了不使對方從希望的高峰墜入失望的深穀,而並不是給自己不作努力埋下契機。
在與人交往時,我們常會聽見或說過那些並非出自本意的客套話,而人們對於這些社交辭令也往往不加重視。
比方說,當一群人在談論戲劇時,你可能會聽到這樣的對話:“我非常喜歡欣賞戲劇,尤其是刻畫現代人生活點滴的戲。”
“你真喜歡那樣的戲呀!真巧,我認識一位劇場經理,他們的劇場最近要推出你欣賞的戲種,這樣吧!改天我幫你要一張門票。”
這是極典型的雙方均不認真的社交會話。如果說這是約定,倒不如說它是談話時的潤滑劑。
如果有一天,當你與客戶談話談到海南的椰子很有名時,你說出此話的原因,當然不是在暗示他,你想要吃椰子,而隻是將名產列入話題罷了!因此,在聽到這位客戶說“正好下周我去海南,到時候我帶來兩隻送給你”後,你自然擺出一副像煞有介事的模樣,回應“好啊!”實際上,你從未將此話當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