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縣令外出,看到一群人正圍著兩個人議論紛紛,便命令停轎下去查問。
這時,一個中年胖子立刻跪倒在地,對縣令說:“我裝著15兩銀子的錢袋被這個年輕人撿到了。可是,他說錢袋裏隻有10兩銀子,偷走了我的5兩銀子。”
那個年輕人一聽急了,急忙跪下分辯說:“老爺,今天早晨我去給我媽買藥,撿到一個裝著10兩銀子的錢袋。因為著急,就先回家送藥。送藥到家後,我媽催我趕緊回來等待失主。可這位先生來了,硬說這袋子裏麵是15兩銀子!"
大家都很生氣,都說這個胖子一貫不老實,這次又是在訛人。大家都替年輕人喊冤。縣令一看這種情況,就問胖子:"你丟的銀子真的是15兩嗎?你確定?”
“回老爺話,確確實實是15兩銀子,我確定。”胖子十分肯定地回答道。
縣令說,既然這樣,那我明白了。是這樣的……
縣令當即對胖子說了他的處理決定,大家一聽,都樂了,周圍的人全都拍手稱快,隻有那胖子,蔫了。
那麽,縣令究竟是如何判定這個案子的呢?
參考答案
當時,縣令說:“既然你確定你丟的袋子裏的銀子是15兩,而不是10兩,那麽這個袋子就不是你的!那你就在這裏繼續等你的裝有15兩銀子的袋子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