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麽一個國家,由於多年的重男輕女的惡習,致使男女比例嚴重失衡。
國王和大臣們看到這種男多女少的不平衡局麵,十分頭疼,一天到晚都在想辦法,看如何才能讓女性人口迅速地增長起來。
有一天,國王想到一個好辦法,他召集大臣們商議說:“我們可以這樣做,如果一個母親生下的是男孩,那她就沒有資格再生孩子了。日子久了,我們國內的女性不就逐漸多起來了嗎?"
大臣們都連連稱是。於是,馬上向全國頒布了這條新的法律。這條法律真的能改善這個國家的男女失衡的現狀嗎?
參考答案
其實,如果真的執行這條法律的話,是沒有任何效果的,是根本不可能讓這個國家的女性多於男性的。因為,從大體和長遠來看,一個孕婦生男和生女的比例基本是1:1,即各占一半。假若生了男孩的母親不能再懷第二胎,那麽生了女孩的母親在懷第二胎時,其生男生女的比例依舊還是1:1,所以,會有又一批母親被淘汰下去,失去再生孩子的權力。而剩下的那些母親,在再次懷孕後,生男生女依舊還是各占一半的概率。這樣一來,生男孩和生女孩的數目基本上還是相等的。
因此,這個國家的女性比例決不會因此而增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