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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冷遇怎麽辦

托人辦事受到冷遇很常見。對此,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反應:或拂袖而去,或糾纏不休,或懷恨在心。這樣的反應其實是不利於辦事的,甚至有時會因小失大,影響辦事效果。因此,了解受到冷遇的具體情況再做不同的反應,是十分必要的。

若按遭冷遇的原因分,無非以下三種情況:

一是自感性冷遇,即估計過高,對方未使自己滿意而感到的冷落。二是無意性冷遇,即對方考慮不周,顧此失彼,使人受冷落。

三是蓄意性冷遇,即對方存心慢怠,使人難堪。

當你被冷落時,要區別情況,弄清原因,再采取適當的對策。

對於自感性冷遇,自己應反躬自省,實事求是地看待彼此關係,避免猜度和嫉恨人。

常常有這種情況,在準備求人辦事之前,自以為對方會以熱情接待,可是到現場卻發覺對方並沒有這樣做,而是采取了低調。這時,心理就容易產生一種失落感。

其實,這種冷遇是對彼此關係估計過高、期望太大而形成的。這種冷遇是“假”冷遇,非“真”冷遇。如遇到這種情況,應重新審視自己的期望值,使之適應彼此關係的客觀水平。這樣就會使自己的心理恢複平靜,除去不必要的煩惱。

有位朋友到多年不見麵的一個老同學家去探望。這位老同學已是商界的實力人物,每天造訪他的人很多,感到很疲勞,大有應接不暇之感。因此,對一般關係的客人,他一律不冷不熱待之。

這位朋友一心想會受到熱情款待,不料遇到的是不冷不熱,心裏頓時有一種被輕慢的感覺,認為此人太不夠朋友,小坐片刻便借故離去。他憤然決心再不與之交往。後來才知道,此人並非針對哪個人。他再一想,自己並未與人家有過深交,自感冷落不過是自作多情罷了。於是,又改變了想法,並采取主動姿態與之交往,反而加深了了解,促進了友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