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有3位客人住進了同一家賓館。他們各住一間房間,每間客房的價格是10元錢。所以他們3人一共付給賓館老板30元現金。
過了一會兒,老板決定給他們的租金打折,對這3間房一共隻收25元,然後把多餘的5元現金退還給3個客人。
於是叫來一名服務員,讓他把5元現金退還給3個客人。可是貪小便宜的服務員偷偷地扣下2元錢,然後給3個客人每人退還了1元。
當服務員回去向老板報告時,卻發現不對勁:他返還3個客戶各1元錢,這樣就等於那3位客人每人各花費了9元錢,3個人住宿一共花了27元錢,加上自己私吞的2元錢現金,總共是29元。那還有一元錢哪裏去了呢?
親愛的朋友,你說說看,那一元錢去哪了呢?
參考答案
其實顧客總共隻花了27元,這27已經包括了服務員私吞的2元和老板實收的25元。在這件事中不會存在少了1元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