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鐵判官"趙景審理完一樁偷竊案剛要退堂,一個商人前來告狀。
趙景仔細打量來人,見是個白麵黑須、衣冠整齊的中年人,便問:“你有何事?"
"回稟大老爺,小人吳繼生,在城南關開布店。去年,開木匠鋪的鄰居陳七因手頭拮據,曾到本店借錢,說好半年還清。可我今天找他討取,不想陳七拒不承認,望大老爺明察,替小人追回銀兩呀。”
"你借給了他多少銀兩?"“300兩銀子呢。”“借據在嗎?”“在這兒呢。”吳繼生從懷裏掏出一紙呈上。
趙景接過一看,見借據寫得明明白白,而且還有兩個中間人的簽名。趙景抬頭問:“中間人李不凡和寶善成可在?”
“我把他們請來了,現就在門外。”趙景喚過差人:“傳證人和木匠鋪的陳七到案。”
不一會兒,三人都被帶到堂上。
趙景問:“陳七,你向吳繼生借錢。可有此事?”陳七說:“絕無此事!”
“這張借據上的簽名可是你寫的?”趙景朝他舉起那張借據。陳七道:“根本就無借貸之事。我哪裏會簽名?”“來人,筆墨伺候,命你寫上自己的姓名。”趙景說。
陳七寫好自己的名字呈上。趙景將借據拿起一對,兩個簽名分毫不差。趙景很詫異,心想:莫非借據是真的?他這麽痛快寫字簽名,豈不等於在證明自己犯罪嗎?
忽然,趙景心裏一愣,想出了一個辦法,馬上就破了案。請問,他想了什麽辦法呢?
參考答案
趙景吩咐差役將紙筆分給原告吳繼生、證人李不凡和寶善成,說:“你們3人分開站好,陳七借錢時間是上午還是下午或是晚上,寫在紙上,不可交頭接耳!”
這一下,吳、李、寶愕然失色,拿著紙不知如何下筆。片刻之後。吳、李、寶沉不住氣了,紛紛跪下磕頭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