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愛爾蘭高原上,有一幢別墅,是在19世紀末建造的一幢男爵的別墅。一天夜裏,有個蒙麵強盜潛入室內,盜走了大量珠寶,並把男爵夫婦用繩子捆綁起來關進廁所裏。
探長布萊克負責偵破此案。當他知道案發的前一天怪盜朗班在倫敦滯留的消息後,猜想一定是他作的案,於是馬上趕到朗班住的倫敦飯館。
"朗班先生,上周六晚上去過愛爾蘭高原的別墅吧?因為有人看見了,所以你想賴是賴不掉的。”布萊克說道。
"去過,怎麽了,出什麽事了?"
“那天夜裏男爵的別墅進去一個蒙麵強盜,搶走了男爵夫人的珠寶後逃跑了。那個案犯就是你吧?"
朗班很認真地反問道:“胡說什麽!事件到底是什麽時候發生的?”。"案犯盜走珠寶的時候,用繩子把男爵夫婦捆起來,不知為什麽又把他們關進廁所裏。事後男爵說是21:05,他看了一眼臥室裏的鍾。”
“如果是21:05,我真不是強盜,我有不在場證明。那天夜裏我是在S
車站乘21:06的夜班車趕回倫敦的。從男爵的別墅到S車站無論如何10分鍾是不夠的。”
“噢!看來你對男爵的別墅很熟悉呀。”布萊克諷刺地說。怪盜朗班苦笑說:“去年賽馬時住過一夜。”
男爵的別墅離S車站有相當遠的一段路,再近的路步行也得30分鍾。因此,朗班從S車站乘坐21:06發的夜班車如果屬實,他不在作案現場的證明是成立的。
布萊克偵探已經去過S車站,讓車站工作人員看過朗班的照片,證明他沒有說謊。那天從S車站上車的旅客隻有朗班一人,車站的工作人員都記得他。
“可是,朗班先生,10分鍾之內是有辦法從別墅到S車站的。”布萊克偵探說。
“比如我是搭上一輛馬車逃跑的——”
“不,對於你這個詭計多端的人來說,你絕對不會乘別人的馬車。男爵的別墅裏倒是有個馬棚,並且還有一匹馬,馬棚外麵還有一輛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