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周啟祥夫婦所說,1998年春節初四下午離家,他們極有可能就是在離家之後遭遇不測,之後被人拋屍井中。
周啟祥夫婦表示,周家在村裏口碑和人緣都不錯,從未與人結怨。
另外,自從周鑫潔外出上學之後,她和家裏以及村裏聯係就變得很少,更不可能與人發生仇怨。
他們實在想象不出究竟會是誰殺害了女兒女婿。
究竟是誰呢?
還用了這麽殘忍的方式,拋屍井中。
老隊長也讓周啟祥夫婦回憶了1998年春節期間,回到老家的周鑫潔有沒有提過要見誰,或者有什麽不尋常的言語或者舉動。
周啟祥夫婦隻是搖頭,表示時間過去了那麽久,也沒有特別印象了。
那一晚的案審會上,老隊長結合目前掌握的信息,就周、嶽二人的被害進行了分析:
其一,被害的時間和地點。按照正常的行為邏輯,在離開周家之後,周鑫潔和嶽鬆庭應該不會繼續在瀾安縣停留,不管是否有去南方的打算,他們都應該先回到瀛海市。因此,他們應該會立刻返回瀛海市的出租房。
鑒於他們的屍體被拋棄於仁安村附近的廢井,表明他們被害之時仍在瀾安縣內,甚至可以說就在杜家鎮。由此推測,他們的被害時間就是在離家當天或者次日。
由於拋屍地點是仁安村附近的廢井,地勢不平,且同時處理兩具屍體,需要不小的體力支撐,且遠距離拋屍存在一定暴露風險。因此,老隊長推測二人的被害地點應該就在杜家鎮,甚至可以說就在周李村或者仁安村附近。
其二,殺人的動機。老隊長先就殺人動機進行了分析,無外乎仇殺、情殺、財殺和隨機性殺人。由於周啟祥夫婦人緣不錯,甚少與人結怨,且周鑫潔、嶽鬆庭與村內聯係也很少,更未與人發生矛盾甚至結怨,基本可以排除仇殺的可能;周鑫潔和嶽鬆庭屬於大學戀愛後結婚,感情也比較穩定,也基本可以排除情殺的可能;雖然周鑫潔和嶽鬆庭都在城市工作,且待遇不錯,但是二人工作時間不長,也不是什麽有錢人,身上更不會攜帶大量現金,也基本可以排除財殺的可能。相較之下,隨機性殺人的可能性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