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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吞手之人

《城市新聞時報》刊載了一則新聞,選摘如下:

昨日,一位73歲老翁趕著驢車進城賣紅薯。他告訴本報記者,紅薯是自家地裏種的,兒子癱瘓在床,賣紅薯隻為了給兒子掙點醫藥費。老漢趕著毛驢車走了八小時,早晨在開發區解放路市場路口剛剛停下車子,突然來了一輛城市執法車,下來一幫凶神惡煞般的人,罵罵咧咧就開始摔紅薯。

一名圍觀群眾聲稱,老漢駝著背,極力護著自己的一車紅薯,老伴跌在地上流淚。

一家商戶對本報記者說,老漢上前扯住一名城管的衣服,一個勁地央求。那人像是個小領導,估計是副隊長,他扭過身,連扇老漢的臉,扇得啪啪響。老漢跪下求饒,那人依然掌摑不停,並且怒罵道,滾,不許在這裏賣,再賣還揍你。

市民趙女士也目睹了這一幕,她說,唉,看著心酸啊,那老人比她的父親年齡都大,那人怎麽就能下得去手呢!當時有不少人圍著看,其中有人喊“把城管的車給砸了”,群情激憤,打人者坐上車就跑了。要不是跑得快,我一個女人也要上去把車給掀翻,太過分了。

這則新聞迅速被國內媒體轉載,在網絡新聞排行榜中也占據頭條,一時間成為時事熱點。

三天後,開發區城市管理執法大隊副隊長被人殺害。一名早起的晨練者發現了屍體,屍體側躺在死者平日上下班的單位門口。晨練者以為是個醉漢,翻過來後發現死者的嘴巴裏塞著一隻手,那正是死者自己的手。

屍體周圍還有薔薇花瓣,被風吹散,零落一地。

副隊長橫屍街頭,手被人剁下來塞到了嘴巴裏。這個爆炸性新聞立即傳開,街頭巷尾,城市的每一個角落都有人在談論這事。老百姓以訛傳訛,最終給殺人者起了個文縐縐的綽號:薔薇殺手!

老百姓有著高超的文學水平,每一個談論此事的人都參與了創作,坊間的故事版本最終定型為這樣——薔薇殺手武功高強,曾在少林寺學藝十八年,下山後除暴安良,劫富濟貧,隻殺貪官和汙吏,每次殺人,都要留下一朵薔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