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我的刑偵筆記

01 被它強暴

我原本覺得圖勒村的案子並沒什麽,那案子除了怪,無外乎也就是案子而已,但上頭對我和逗哥的表現很重視,甚至還發了調令,讓我倆去省裏工作。當然了,我倆資曆尚淺,還不能去省廳,最後調令上提到的工作地點,是區分局。

這是好事,我因此還高興了小半天,但逗哥苦著臉,說他怎麽這麽倒黴,眼瞅著結婚了,這麽一走,豈不跟對象兩地分居了?我安慰他,大老爺們嘛,要以事業為重。

等我倆去了哈市的分局報道後,警局還給我倆提供了住宿的地方,這是一個兩室一廳,我和逗哥不僅是同事,還成了舍友。

我發現大城市就是大城市,別看哈市跟我們的烏州市僅隔二百多公裏,但城市規模和氣氛完全不一樣。哈市裏有高樓、地鐵,走在路上總會見到衣著得體的白領,還有穿著西服的年輕人。我總覺得穿西服的,都是有身份的人呢,但逗哥對此意見相左,說現在這社會變了,窮人吃葷,富人吃素,而像這些穿衣服的,肯定不是賣保險的就是跑業務的。

我後來這麽一品,逗哥說的還真挺在理。另外我發現,哈市除了上班時間晚,還有夜生活,到了晚上一兩點鍾,街頭還挺熱鬧呢。逗哥剛來那幾天,還總跟我說想女友呢,但自打認識這邊的朋友後,他又完全樂不思蜀了。

記得某個相聲演員的愛好是抽煙、喝酒、燙頭,而逗哥呢,從此也有了三個愛好,喝酒、洗澡和打麻將。

我原本也跟他們這群人聚過幾次,但說實話,我不喜歡這些。最後我跟逗哥分道揚鑣,每到晚上下班後,他幹他的,我幹我的。我也總不能一直在家宅著,這時候上網已經非常流行了,尤其是qq這種聊天工具,打敗了其他競爭對手,成為主流,甚至有人開始在名片上都印著qq號碼了。

我就上網搜了搜qq群,找到了當地一個夜跑群。我冷不丁對夜跑這個詞很陌生,後來一查百度才知道,夜跑跟晨練差不多,區別是一個在早晨跑,一個在晚上。我跟其他群友一起結伴跑過幾次,我們之間的關係倒是處得挺好,問題是,我不喜歡大夜裏跑步,覺得黑咕隆咚的,沒啥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