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翔笑了笑,說:“不愧是林隊啊,但有一點有偏差,沙河那邊確實是有很多沙灘,而且有是很多沙坑的沙灘。”
“難道是?!”虎子驚訝的說道。
對,為了處理剩下的屍體。
唐翔立即調出白色小轎車的登記人。
登記人是頃臻縣霖育村的村民,名為喬永,男,40歲,身高在一米七左右,身材也是中等。
這和目擊者所描述的凶手極為相似。
據了解,喬永是做煤炭生意的,由於最近不景氣便關了門。
為此他還欠下了不少的外債,大概有幾百萬這麽多吧。
莫非是因為經濟糾紛引起的?
唐翔分析道:“若是這個喬永是凶手,剩下的石塊很可能就藏在他倒閉的煤礦廠裏。”
“那麽他去沙河做什麽?”我問。
“不清楚,但他把屍體埋在煤礦廠的概率非常大。我們還調查到他有一個醫生朋友,兩人目前是居住在同一間屋簷下。
案發當天早晨,兩人多次接通電話,並且兩人一整日都呆在一起。”
“事不宜遲,走吧。”我說。
唐翔說得不無道理,論證據,他比我的多,我選擇相信他。
我們來到了喬永煤礦廠裏的居住地,是一間平房。
自從煤礦廠倒閉後,裏麵基本上沒有人居住,而院門和房門的鑰匙也隻有喬永才會有。
因此外人是不可能打開這間空房子。
岩路他們在裏麵找到了一張案板和一把菜刀。
“這麽多證據麵前,喬永大概率是凶手無疑了。”唐翔說。
我點點頭,表示同意他的說法。
我們逮捕了喬永,他卻表示不是他殺的。
就在案發前一天,喬永是為了到市裏看一台新車,又因為第二天是放生的日子,所以買了條魚。
案板和菜刀隻是以前在那邊工作的工人留下來的。
“那你為什麽要前往沙河?”我忍不住出聲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