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1/25。時間:晚上7點整。地點:北城朝陽公安分局會議室。
局長、宋名英和眾位刑警坐在會議室裏,張辰兵也坐在旁邊。局長開口道:“人都到齊了嗎?”宋名英說:“還差一個。”局長有些詫異:“哦?還有誰?”
就在這時,門口突然出現一個身穿警用棉襖的警察,來人正是劉振。宋名英起身說:“這不來了嗎,鼓樓分局的刑警隊長劉振。”局長也起身,和劉振握了握手。劉振向在座的諸位刑警點了點頭,他的目光和張辰兵對上,兩人相視一笑,然後也坐下了。
張辰兵剛在門口看到劉振的時候,他很驚訝,他想不出來為何劉振也會加入專案組。但是隨即他就將這個念頭拋到腦後,開始準備聆聽案情的分析。
局長看了看眾人,說:“現在人到齊了,我們開始案情的討論。首先,我們請宋名英隊長說一下案件的大致經過。”
宋名英接過話茬,他說:“案件的經過是這樣的:1月24日淩晨1點多,朝陽分局接到報警,在青和園小區附近下水道發現一具女性的屍體。接警之後,值班的民警趕到現場進行勘察,我隨後也趕到現場。經過對案發地點的調查,我們認定這是一起性質惡劣的拋屍案。案發地點並不是第一作案現場。凶手將被害人在某處殺害,然後丟棄在小區附近。我們調查了小區的監控探頭,可是事情也怪,這個小區的監控攝像頭隻有一個還是好的,而那個攝像頭根本照不到小區的下水道附近一帶區域,所以無法判斷凶手的拋屍時間。”
“屍體檢驗的情況怎麽樣?”一個刑警發言。
宋名英回道:“被害人年齡在28~35歲左右,無紋身類特征。死亡時間已經超過48小時。死亡原因是窒息,凶器是一根繩子,在頸部留下了一道勒痕。屍體渾身**,被割數刀,生前可能遭到凶手的淩虐。刀口深淺不一,凶器為匕首小刀之類的利器。屍體上有很多塗抹的字跡,經檢測,成分為口紅。無性行為,下身沒有遭到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