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小許遭的罪,比劉連旭要多得多。
出事的整整兩個禮拜以後,小許雖然脫離了危險,但醒來隻說了一句話:“真他媽太難了。”
說完就又昏死過去。
他雖然活了過來,但頭發全被剃光,頭上有道刀疤,臉部猙獰。多數時間裏,他處在半夢半醒的狀態,嘴裏嘟囔著誰也聽不明白的話,吃飽了就睡。
醫生說這種情況很不樂觀:“基本不可能和原來一樣了。”
小許未來的智力,以及記憶力,可能都會下降。
隊裏有個歲數很大的老同誌,憤憤地對劉連旭說,還特麽不如死了呢。
這當然是一句氣話,裏麵也包含著對小許傷情的焦慮,對體製的抱怨。
因公殉職的警察享有隆重的葬禮儀式,他們會被追封為英雄,家屬也會得到現金補償甚至房產。
然而對那些受重傷的警察來說,處理方式卻變得很模糊。少有領導會打破官僚習氣,為傷者爭取權益。
更何況小許這“不明不白”的案子,嫌疑人還沒抓捕歸案,該怎麽定性好呢?
事實上,小許住院後,連真正肯來探望的人都少得可憐。去過最大的領導隻是個副處級,年齡沒比小許大多少。
一切都在告訴那個腦子已經不正常的小警察,慢慢的,人們就會把你忘記。
那段時間,同事們經常聚在一塊,討論小許這個人到底是什麽樣的警察。
“那孩子其實不錯。”他們憋了好久,最後謹小慎微地說了這話。
劉連旭總是默默在旁邊聽著,不發一言。
但整個警隊裏,隻有他最有資格評價小許,也最了解小許真正的樣子。
小許是練柔道的,肯幹,但不夠機靈。
其實警察這個職業,並不在乎是否科班出身,廚子,坦克兵,木匠都能幹好,差的就是靈機一動那一點。而悲哀的是,這一點往往是天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