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之間,麵子和性命,到底哪個更重要?
這個問題在三人的心頭徘徊著,讓他們無比的糾結。
要命,就得跑,跑了以後,臉肯定是沒了;要臉就得戰,可真和眼前這隻僵屍以命相搏,命肯定是沒了!
偉大的哲學家孟子,曾經說過:“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意思是,魚和熊掌,他都想要,但當兩者隻能選一樣的時候,他肯定是會選擇價值更高的熊掌。
而在他的眼裏,活著是魚,大義是熊掌!
舍生取義,是他的選擇!
可孟夫子是什麽人啊?
是僅次於孔夫子的儒家亞聖!
他的道德品質,思想境界,行為模式,是一般人能比擬的嗎?
最起碼,除了冰薄以外的其他人,並不覺得,自己能為了,和自己無親無故,甚至可以說,是素不相識的人,豁出性命去。
畢竟大家為什麽當夜行郎啊?
還不是因為活不下去了,想給自己找個活路嗎?
有誰又願意去自尋死路呢?
退一萬步說,但凡那僵屍的實力弱一點,大家有把握殺了那隻僵屍,甚至是同歸於盡,他們說不定,咬咬牙,跺跺腳,為了贏得身前身後名,也就把命豁出去了!
可這僵屍的實力太強了啊!
自己這些人完全就是螳臂當車,飛蛾撲火,自尋死路!
到時候,自己這些人死了,哪怕給僵屍造成了傷害,它也能靠吸食血液,吸收月光來恢複傷勢。
那自己不僅是白死了,還有可能像,自己嘲笑之前那些一樣,被後來的人嘲笑自己不自量力!
那就真是,一世英名毀於一旦了!
不僅會丟了命,還有可能連臉都丟了,這種賠本買賣,誰會願意去做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