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有些人雖然你很討厭,你還得裝出一付喜歡的樣子,不能把討厭表現出來了。生活的悖論大抵如此。
下班後我去了梅總家,梅總家以前其實也去過,記得有一次梅總喝醉了,還是我送她回來的。這件事也沒過去多久,可是雖然記得,也隻記得是哪棟樓房,真上了電梯又不知道該按幾樓。
我出了電梯,站在電梯門口打電話給梅琳。
梅琳說:“來了嗎,我準備好了,正準備打電話給你呢。”
我說:“來了,可是不知道是幾樓,正在樓下呢。”
“笨蛋,十八樓。”
“那等下啊,我上來了。”
掛了電話按了十八樓上去了,上去了之後梅琳已經把門打開了,站在門口,手裏還拿著鞋套,我套在自己鞋子上,然後進去。我說:
“十八樓,可真夠高的。”
“其實是十七樓,沒有十四樓,就變成十八樓了。”
“哦,為什麽?”
“廣東人迷信嘛,十四,不就是要死嗎?”
“原來這樣啊,西方人說迷信十三號,沒想到廣東人迷信這個。”
“就是,越是有錢人,越是迷信。”
“那有四樓嗎?”
“有。”
“還是啊。”
進去之後坐了下來,我才發現原來桌子上還放著一塊蛋糕,上麵有生日快樂的字樣。我問:
“誰的生日?”
“我的啊。”梅琳說。
“今天是你生日?五月八號。”
“不是,四月初九,陰曆的。”
“嗨,你應該早點說,我也沒給你買個禮物。”
“算了,就是不想讓你破費才不告訴你的。”
“哎,不行,我得給你買個禮物去。”
“算了,現在這麽晚了,下次吧。”
我要下去,可是梅琳拉住我不讓走,我隻好說下次補給她,她倒是無所謂地笑著,說要把我當成禮物送給她,今天讓我留下來陪她。我雖然還想著李海燕可能在家裏還在等著我,可是想到今天居然是梅琳的生日,就算是留下來陪她也不過份,再說了,梅琳對我還是真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