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所得,三十畝地,這是大頭,也是最值錢的財產了,再有就是他們現在住的屋子,也歸他們二房所有,隻需要隔出一道牆來,再開一個門,也就另成一家了,這事兒也不難。
至於家中的銀子,存銀並不多,宋正和是個精明的人,手裏有了銀子就置地,這麽多年下來,陸陸續續的,才有了家中這一百畝地。
就算如此,分給宋竹青的,也有二十多兩銀子,再有就是家中的那些日常所有之物,鍋碗瓢盆之類的東西,別看都是些不值錢的東西,但你要另外置辦,也得一筆花費。
一些人家為多爭一個碗都能鬧一場,甚至打一架的,周氏甚至都已經擺開架式,決定一個碗的便宜,也不會讓二房占了去的,雖然分家大房占了大頭,但那都是他們應得的不是!
但宋正和的法子更簡單直接,這些東西不分了,分來分去的也是一場麻煩,直接折算了銀子,給添補成了三十兩,交給了宋竹青。
這下,連周氏都沒話說了,因為算著那點銀子並不占便宜,二房沒占到便宜,那好處就落到大房了,這個賬她還是會算的。
如此,二房便得了三十兩銀子,其餘零碎東西,一點不沾。
然後就是分得了幾百斤的各種粗細糧食,粗糧占多數,細糧比較少,不管什麽時候,細糧都是比較精貴的,若隻分細糧,按照分家比例算下來,他們一家是不夠吃的,這樣粗細糧搭配,吃一年倒不是問題。
再則還有夏糧、秋糧可收,除去稅賦之外,他們一家五口,這些糧食是綽綽有餘的。
老兩口跟大房過,所以也不用大房另出什麽孝敬,倒是二房,每年都得給二百斤的糧食,以及四時的衣服鞋襪之物,這也是都是村裏分家的慣例,該有的孝敬。
糧食是固定的,衣服鞋襪就全憑心意了,好比有些人家對父母一般般的,這些衣服的料子,那就差了,多年的陳布,買起來便宜,但做好衣服上身,沒幾天衣服就不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