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你這手藝比大伯母強多了,不過比起娘做的,還是差了點!”宋芳華從碗裏抬起頭來,開口說道。
宋芳若聽得沒好氣:“你要是嫌棄我做得不好吃,可以自己動手啊,既要吃又要說,我可不慣你這脾氣。”
宋芳尋本來想點頭附和一下宋芳華的說辭,聽到她這麽說,頓時便僵硬的止住了。
她喜愛讀書寫字,彈琴作畫之類的,她覺得那些都是極風雅之事,但要讓她進廚房做飯,跟油煙打交道,她就有點不太喜歡了。
之前沒分家時,也時常被叫去幫忙,因著人太小,也就隻能做些洗菜、燒火這樣的活兒,倒是宋芳若體諒何氏身子不好,時常上灶炒菜,手藝倒是練出來一些。
眼珠子一轉道:“我覺得大姐做得也挺好吃的,芳華你就不要嫌棄了。”
真要讓她自己動手,她才不樂意呢,有得吃她也不嫌棄的,而且這飯菜做得也算不錯,至少比周氏做的飯菜,已經好了太多了,真沒什麽可挑剔的。
“我做就我做,但是我做出來的,你們可別嫌棄不好吃。”宋芳華眉一挑說道。
她的手藝其實也不差的,隻不過現在還小,不好太過展露她的真本事。
想想她以前什麽都沒得吃的時候,總是在腦子裏想著,若是得了什麽食材,她要怎麽把它們給做成天下最美味的食物,隻這麽想著,都能饞出她滿嘴的口水來。
“嗬嗬,我做的飯菜,你就可以嫌棄,你做的飯菜,就還不能讓人嫌棄了?”宋芳若都給她氣笑了。
“也沒有嫌棄大姐做的不好,隻是大姐你明明可以做得更好,但你卻總是不願意好好做。”她這活兒做得毛躁了,自然就差上不少,要是做得精細些,上心些,必然與何氏了不差什麽。
“有得吃就不錯了,還敢嫌棄我做得不好,真要有本事,你就自個做去!”她也是個不耐煩幹活兒的,有這時間,還不如多練幾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