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歌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表示安慰。隨即說道:
“他們人呢?我替你報仇去!”
Manson抬頭,眼神中帶著驚喜,又有些擔憂,不確定地問道:
“他們在之前就有10個人了,其中5個是戰火軍團的成員。其他的都說是散人,其中一個戰火軍團的應該已經達到尉官級隻是尉官軍服沒有穿齊,估計是剛升上去,其餘4個都是士官軍服,實力非常強力。咱們這樣莽上去不太妥吧?”
陽歌不由翻了個白眼道:
“誰告訴你要直接莽上去的,你告訴我他們的所在,我想辦法混進去看看情況再說,你先找個地方躲起來等我消息。”
Manson點了點頭道:
“好吧!萬事小心,我知道你不是一般人,但是我還是要提醒你一下,那個會魅惑的女的很邪門,最好不要看她的眼睛。”
陽歌點了點頭表示知道了,隨即看了看這哥們現在這副打扮,和乞丐差不多,於是摸出3根金條遞給他道:
“這東西這裏能用嗎?”
Manson點頭道:
“可以用,這裏使用的都是金幣銀幣之類的,黃金可以去當鋪兌換金幣的。”
陽歌這才道:“你拿著,先去把你這身衣服給捯飭捯飭,然後找個酒館客棧啥的先躲起來。晚點我來找你!”
Manson點頭答應,隨後說道:
“他們的聚集點在那邊的那個漁民的家中,漁民已經被他們殺死了。由於距離鎮子較遠目前還沒人發現。”
隨著Manson手指的方向,陽歌看見鎮子南邊,遠處的海灘邊,的確有一戶人家。點了點頭,就獨自走進了鎮子。
見陽歌走遠,Manson才站起身來,一步一步慢慢朝鎮子裏麵走去,他要先換身衣服,然後找間酒館躲起來休息,慢慢恢複耐力值。也不用找,鎮子裏就隻有一家像樣的酒館。這個時候應該是午後休息時間,人應該不會太多,應該不會引起那幫人注意到,況且陽歌還在前麵吸引注意力呢。Manson如是想著,接著房屋的掩護,向著酒館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