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大家都不喜歡看第一人稱寫的書,但是,我得完本!】
親愛的讀者,你以為做為一個穿越者容易嗎?也許吧,那些萬惡的作家已經把穿越者說的多麽的牛叉加拉轟了,但是,讓我來告訴你,其實,穿越是件很辛苦很吃力很倒黴加不討好的事情,比如說。。。。。。。請看正文。。。。。。。
我跟劉歡一起穿越了!
四月一號這天,老天和我們開了個大大的玩笑,在前往百慕大三角尋找我未婚妻羅的途中,我們遇上了罕見的龍卷風暴。
這風大的駭人,我們的輪船早就被打翻,趴在甲板上的我們被卷進了風暴漩渦,漩渦中心傳來巨大的吸力,拉扯著,不斷的想要將我們吞噬!
我們兩眼一黑,啥也不知道了。
再醒來就來到這個鳥地方,身上也發生了驚人的變化。
劉歡的大笑聲嚇了我一跳,將我從沒有找到羅莉的失落中驚醒,原來他至少年輕了十五歲,現在看起來也就二十剛出頭的樣子,,
劉歡比我大七歲,我就哭了,因為咱又回到了十四歲的花季,這意味著,咱得熬上個六七年才能討到老婆。
當然,我是不想那麽早結婚的,否則也不會到三十歲還沒有結婚,但是,至少要過個六七年才能那個。
那個是啥?
成人禮,你懂的!
“澤哥,咱們八成是卷進時空隧道了!”劉歡拍著我的肩膀語重心長的道。
我叫博若澤,他比我大還得喊我澤哥,因為他打不過我,所以必須對我服服帖帖,不然我就揍他。
但是這個動作讓我非常鬱悶,原本我比他要高上不少,現在卻整整比他矮一個頭,我發育比較晚,十六歲個子突飛猛進的長,高中畢業時十八歲,已經長到了一米九,不過後來也就這個海拔,進了大學後,班上的籃球隊都沒經過我的同意,就在那本本上填上了我的名字,他媽的一點也不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