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好第一個條件,爾等掛在郡王府下的良田,需要爾等掏腰包把地契贖回去,本欽差也不為難你們,按現在市價贖,一天內不贖,便視為無主之地,由官府統一售賣······這一條爾等可能答應?”
數十人跪在地上,臉色淒苦,麵麵相覷,久久不語。
本想一次聽完四個條件再考慮答應與否,誰知欽差居然逐一讓回答。
第一個就不答應,肯定不會給聽其他條件的機會。
雖說天下之大無奇不有,但也誰經過用自己的銀子贖自己田的事。
然,有地契者才有底氣,被人拿捏隻有破財消災了。
“本欽差再問一遍,可能答應這個條件?”
“小人答應!”
孫承宗厲聲一喝,卞律良率先答應,緊接著其餘人陸陸續續答應。
“以後答應直接舉手,再別嚷嚷,太呱噪。”
“小人等省的。”
接著孫承宗又到:“挺好第二個條件,爾等將良田掛在郡王府名下,具體逃稅多少年,本欽差網開一麵,不多做追究,但罰金少不了。這樣吧,以十年為限,十倍補回,這個坎就算邁過去了,沒有十年的算你們倒黴,超過十年的算你們走運,以後你們該幹啥還幹啥,隻要不違法亂紀,本欽差概不追查······”
孫承宗早算過了。
兩千六百頃就是二十六萬畝,讓這些冤大頭贖回土地,按一畝六兩算,也有一百五十六萬兩。
補繳十年稅賦,再追加十倍罰金,就有一百零四萬石糧食。
以這些人的家業,完全能撐住,不至於罰到趴下,人家死豬不怕開水燙。
用他們的錢糧來救濟陝西災情,這就叫取之於豪強,用之於百姓。
眾人聽後再次沉默,在心中粗略盤算後,都舉手答應了。
錢能解決的事都是小事,隻要地在手裏,人別出事,銀子慢慢就賺回來了。